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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多部发布多项重磅措施促进经济发展

2023/1/12 0:00:00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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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实施阶段性支持工业经济运行措施的通知  

为确保本市疫情防控转段平稳有序,推动工业经济平稳运行,现提出如下措施。

01鼓励企业扩产增效

鼓励企业在确保安全生产前提下,采取员工弹性休假、错时休假等方式科学调度增加一季度产能安排。对一季度工业总产值达1亿元以上且增速达15%以上的工业企业,按照一季度产值增量的0.5%及与增加值率关联的折扣率,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02帮助企业开拓市场

聚焦消费电子、面板、芯片制造等行业,一季度开展5场以上专项产销对接活动。支持电子元器件和集成电路国际交易中心落地运营,尽快扩大成交规模,形成高效交易行业枢纽,一季度交易额达到100亿元予以500万元奖励。加快政府采购项目和政府投资的信息化项目实施进度,一季度完成全年采购额或合同额30%以上。

03打造示范应用场景

打造极速先锋城市,推进千兆光网和5G网络深度覆盖,全年新增光传送网节点1600个以上、5G室内分布系统9000个以上,上半年完成全年任务的60%;按照每个光传送网节点2万元、室内分布系统1万元标准,分别给予建设主体最高800万元和3000万元资助。加快信创产品在国资国企和金融、教育、医疗等重点行业领域应用示范推广,推动建设并认定5家市级重点行业信创攻关基地。加快绿色低碳新技术新产品应用推广,充分利用建筑物屋顶及外立面、高快速路隔音屏等推进分布式光伏规模应用,合理布局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加快推进5G基站、多功能智能杆等电力负荷聚合力度,一季度新增光伏装机6万千瓦、建设充电设施2万个。

04扩大救治类医疗器械和药品生产能力

将承担ECMO、呼吸机、制氧机、经鼻高流量湿化治疗仪、抗新冠病毒药物、丙种球蛋白(IVIG)等生产任务的企业列入白名单予以重点支持,全力协调保障白名单企业及其核心供应商企业连续生产。组织金融机构与白名单企业对接,全力满足企业融资需求。鼓励白名单企业扩大相关产线技术改造投资,对企业2022年12月1日到2023年3月31日期间购买的设备,按照不超过设备投资的30%予以资助,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

05强化企业服务

及时帮助工业企业做好生产衔接和水、电、油、气、通信、运输等要素保障。支持企业加强解热镇痛药、口罩、抗原试剂、消毒液等防疫物资储备,保障正常到岗一线员工合理物资需求和就医用药。

本政策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6月30日,具体政策措施明确执行期限的,从其规定。各区(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有同类政策的,可叠加享受。

特此通知。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月12日

 

内容来源: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商贸经济促发展!深圳重磅发布五条阶段性措施

为推动我市商贸经济

平稳有序度过疫情防控转段期

助力商贸经济稳定运行

筑牢商贸经济恢复基础

深圳市商务局重磅发布

阶段性支持商贸经济运行若干

助力会展恢复活力,支持上半年举办消费电子、新能源汽车、数字能源、高性能医疗器械和食品工业高水平专业展会,按照主办方实际办展成本的5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支持企业上半年参加重点境外展览,市级财政按现行政策对组展和展位实际支出费用给予支持,各区按照市级支出的50%给予配套支持。

支持电商平台持续提供外卖服务,按平台订单情况合理安排运力,为送货骑手提供必要的餐饮保障,发放防寒保暖工装及用品等。鼓励外卖平台企业设置跑单奖励,1月20日至1月29日期间市财政给予每单1元补贴。

市区联动开展“新春欢乐购”“网上年货节”等系列活动,市财政安排1亿元资金发放年夜饭、元宵团圆饭等餐饮消费券,各区结合实际推出各项消费券促销活动,推动以数字人民币红包形式发放。

支持重大商业项目开业,对在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1月21日期间开业的重大商业项目,积极举办节庆促销活动的,按照企业发放消费券总额的30%给予最高100万元补贴。

我市另有相关奖补规定的,与本措施重复的奖补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6月30日,具体措施明确执行期限的,从其规定。

 

 

内容来源:深圳市商务局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实施阶段性支持建设领域经济运行措施的通知

为确保本市疫情防控转段平稳有序,保障城市重要功能有序运转,促进建设市场活力恢复,全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投产,现提出以下阶段性支持建设领域经济运行措施。

一、对建筑工人开展暖春关怀

春节期间,危大工程原则上非必要不施工,施工必提级、管控必到位。鼓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采取发放“留岗红包”、保障住宿、改善就餐等措施留住建筑工人。对经批准施工的市重大建设项目工地1月21日至1月27日期间在岗人员给予每人每天400元补贴,1月28日-2月5日期间在岗人员给予每人每天200元补贴,市区财政各承担50%。

二、加快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建设

经批准施工的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应加强质量、安全、进度、投资和合同等五大控制,原则上不停工,按计划进度施工所发生的费用依法依规在项目总投资中列支。对春节期间建设项目不停工的国有企业予以年底绩效考评加分。

三、确保重大建设项目如期投产

对在6月30日前申请竣工联合验收的总投资10亿元以上社会投资类市重大建设项目,按照当年投资纳统额的10%予以最高100万元奖励。

本政策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6月30日,具体政策措施明确执行期限的,从其规定。各区(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有同类政策的,可叠加享受。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3年1月12日

 

 

内容来源: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关于实施阶段性推动文体旅游市场活力恢复措施的通知

为确保本市疫情防控转段平稳有序,丰富市民新春文体活动,促进旅游消费复苏,推动文体旅游市场活力恢复,现提出如下措施。

一、1月、2月期间,以弘扬农历新年文化为主题,市区联动持续举办迎春花市、光影艺术季、灯光秀等活动,高标准办好深圳马拉松、宝安马拉松等体育活动,举办线上运动月等全民健身活动。一季度通过体育场馆“一键预约”平台发放800万元体育消费券。

安排2000万元资金发放10万个数字人民币红包,用于留深过年市民购买文艺演出、电影等门票和图书消费。

三、鼓励星级酒店、旅游景区联合推出亲海体验、休闲露营、新春游购等“联游套票”,安排1000万元消费券购买套票产品。

四、支持全市A级景区在1月15日至3月31日期间以优惠价格销售一季度首道门票,支持对港澳居民1月21日至1月27日期间免首道门票,安排1500万元资金按照各景区门票优惠比例进行奖补。

五、对一季度组织来深过夜游的旅行社,按照每人次100元的标准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

六、1月20日至1月29日期间,对本市在岗持证导游给予每人每天200元补贴,市区财政各承担50%。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6月30日,具体措施明确执行期限的,从其规定。

 

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3年1月12日

 

内容来源: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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